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有效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我省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5]1号)、《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流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财审〔2026]53号),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通知各类别项目(附件1-附件14)申报企业均需满足以下条件(各附件中不再重复要求):
1.申报企业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
2.截止申报日,申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申报企业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4.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省级财政其他专项资金已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贴除外);
5.除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贴、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等项目外,同一企业原则上一个申报年度内只能申请1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6.本通知各附件要求的其他申报条件。
二、支持类别
主要分为工业转型升级类、产业技术创新类、数字化转型类、示范引领类、其他类等共五大类。
(一)工业转型升级类
1.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见附件1)
2.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补贴。(见豫工信联规[2025]152号文件)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
1.制造业创新中心。(见附件2)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见附件3)
3.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奖励。(见附件4)
4.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奖励。(见附件5)
5.多项目晶圆(MPW)或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全掩膜)补贴。(见附件6)
6.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励。(见附件7)
(三)数字化转型类
1.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见附件8)
2.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见附件9)
3.优秀智能应用场景。(见附件10)
(四)示范引领类
1.国家级标杆企业(基地/园区/集群等)。(见附件11)
2.产业研究院。(见附件14)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主申报。所有项目采取线上申报,企业于9月30日前登录“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资金)管理平台”,填报项目申报资料和绩效目标表、提交报送至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项目现场审核。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当地审核方案,核验原件和线上扫描件一致性、核查申报资料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将现场审核资料整理存档备查。
(三)项目合规性审核。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向当地发改、环保等相关部门核实拟推荐项目已依法办理备案/核准、环保等相关手续情况(如项目不需要办理有关手续,应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说明)。
(四)地市初审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于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审核和线上推荐,所有类别项目统一行文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强化项目申报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和审核结果负责。
(三)强化廉洁合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签署承诺书。对于检查发现项目单位重复申报、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程序收回财政资金,2年内不再受理项目单位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类专项资金申请。
(四)做好绩效管理。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单位对资金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在申报项目资金的同时,须在线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单位绩效目标并确定区域绩效目标,随推荐文件一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和日常绩效运行监控。
五、声明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河南省省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市县三级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严禁参与或推荐咨询机构参与企业申报资料编制或申报过程,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此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谨防欺诈,避免上当受骗,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举报。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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